開曼CAY
開曼CAY
開曼CAY
開曼群島位於牙買加西北方268公里,邁阿密南方640公里的加勒比海中,由三個主要島嶼組成。

簡 介

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有時也譯為凱門群島或蓋曼群島),目前仍為英國屬地。開曼群島的政府,長久以來都是非常的安定,英文是主要官方語言。島上有超過六百家銀行,僅次於倫敦、紐約和香港以及東京,為世界第五大的金融中心,另外開曼也是全球歐元(Euro)交易主要市場之一。
開曼群島的公司型態可分為三類:一般當地營業公司(Ordinary,Resident Company),一般非當地營業公司(Non-Resident Company)及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其中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主要被各國企業,個人用來做金融方面之規劃,豁免公司不能在當地營業,當地政府提供保證20年豁免當地任何稅賦之資格。每一家在開曼註冊的公司,皆需一個註冊位址及一位董事/股東。公司董事、股東及幹部資料均需對外公開,開曼公司的註冊資本額通常為US$50,000。


境外公司設立在開曼群島的優點:
1.可在美國那斯達克(Nasdaq of U.S.A.)、香港創業版(Growth Enterprise Market of H.K.)以及新加坡證券交易市場(Stock Exchange of Singapore)掛牌買賣。目前已經有包括鴻海子公司富士康、寶成子公司裕元以及嘉新水泥子公司嘉泥(中國)等超過20家台商公司利用開曼公司在香港掛牌交易。
2.與臺灣簽訂有「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可以開曼群島公司來臺灣持有土地、股票,或是以外商的身分來台投資在台子公司或是分公司。
3.開曼的金融服務業相當發達,為國際知名的金融重鎮,在所有境外公司設立地點中僅次於百慕達,且國際形象佳,因此相當適合作為國際基金或信託服務的設立地點。另外,開曼也可作為海外投資控股公司的總公司,並以此公司延伸轉投資其他境外公司,一方面有遞延賦稅(若為公司持股)的功用,另一方面也可達到雙上市的規劃,還有投資風險規避的效果。


境外公司設立在英屬開曼群島應注意事項:
1.開曼註冊資本分為四個級距,標準註冊資本額為 USD50,000,可增資為USD50,000~USD1,000,000、USD1,000,001~2,000,000以及USD2,000,000以上,每股面額為USD1元。不同資本級距的每年政府規費皆不相同。
2.開曼群島政府規定不管是在哪一天設立開曼公司,次年度的政府規費皆須在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交由此公司之註冊代理人繳交予政府,否則即有罰款產生。